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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发区开展文物保护 评估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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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文物局、行政审批局, 各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省委“ 四为四高两同步” 总体思路和要求, 强化“ 项目为王” 的鲜明导向, 加快推进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领域中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落地, 省文物局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 在全省开发区开展文物保护评估专项行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服务“ 项目为王” , 将涉及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审批事项由申请后审批改变为申请前主动服务, 以集中会战方式, 在全省各类开发区( 以66个工业类开发区为重点) 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落实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中的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文物保护评估工作), 为开发区净地出让提供保障。
  二、服务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中相关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涉及以下服务内容:
  (一)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查、勘探审批。
  (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许可。
  (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四)建设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许可。
  三、工作内容
  (一)考古调查评估。2020年5月至7月,完成各开发区考古调查工作和调查评估报告。
  (二)考古勘探评估。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根据调查
评估报告,组织省、市文物考古勘探队伍开展考古勘探工作。确因考古勘探工作量大,人员调配跟不上时,向国家文物局申请,寻求国家力量给予支援。
  (三)考古发掘评估。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根据在开发区勘探中发现的文物遗迹现象及勘探报告中提出文物保护建议,向国家文物局申请考古发掘证照,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工作。
  (四)评估总结。2022年8至2022年12月。组织编写全省
开发区调查评估总报告,完成资料归集,建立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平台,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开发区要将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纳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做好项目规划,提前向省文物局申报区块评估计划,做好文物评估入场协调及勘探前地表清理工作, 提供评估区块四至范围及坐标图纸,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省文物局要根据开发区的招商计划,有序组织推进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督导勘探、考古机构及时有序做好勘探工作、出土文物保护、信息数据采集和资料归档工作。指导市县文物局加强对后续在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市县行政审批局和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发挥好“一枚印章管审批”的集中审批优势,配合开发区做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此次专项行动考古调查经费由省文物局负责;考古勘探和考古发掘经费由开发区按照《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要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今后开发区进行的其他大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参照此通知执行。
  (六)煤成气领域开展文物保护评估工作参照本通知实施。
  联系人: 贠俊平,13603511152 邓琛巷,18735409506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主办单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承办单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